台灣的語言治療是始於民國五十七年,在台大醫院復健科設立了語言治療部門,在未成立語言治療學系之前,衛生署舉辦了兩屆聽力語言專業人員得儲訓班,以及醫學中心和各大醫院的聽力語言專業人員訓練班。經過前輩的辛勤耕耘,在民國八十三年,中山醫學院首先設立聽力語言學系,及之後臺北護理學院成立聽語所。往後數年各大專院校陸續設立聽力語言相關系所,慢慢的在台灣各地,開始越來越多的治療師為需求者提供語言治療的服務。而民國七十五年成立台灣聽力及語言學會(之前為中華民國聽力語言學會),致力推廣聽力及語言的專業立法,並於民國九十七年通過語言治療師法,隔年實施語言治療師專門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與特別考試。而現今的語言治療師除了在醫療院所服務之外,也在學校、居家提供治療及諮詢服務,更因應需求,語言治療師也開始設立治療所,為更多需求者提供治療。
需要語言治療的族群範圍很廣,涵蓋新生兒到老年人,像是孩童有先天的缺陷或者後天的語言障礙,甚至是疾病造成的吞嚥和失語症(如中風後)。語言治療的內容有語言障礙、嗓音異常、構音及音韻異常、口語流暢度異常…等和言語相關的異常,另外還有像是吞嚥障礙的動作困難。
一般所謂的語言發展遲緩,是指孩子的語言發展能力比同年齡的孩子落後。多半因神經障礙、聽力障礙、情緒障礙、環境等因素所造成。
語言遲緩的一些指標如下︰
1.到兩歲還沒有任何語彙出現。
2.兩歲到三歲還只會說疊字,如;車車,奶奶,鞋鞋,或是字詞,而不會說句子。
3.三歲以後說話還是模糊不清,別人無法聽懂。
4.四歲以後,明顯無法用正確句子溝通或表達意見。
5.五歲以後,仍有明顯的語詞錯誤及句子錯誤及說話會結結巴巴。
或者是成人學得語言之後,因腦部損傷(車禍,中風,腫瘤,感染等)造成失去運用語言的技巧、無法理解別人說話的意思、或是別人無法明白患者所表達的意思,這類型的失語症或其他的言語障礙:
1.聽覺理解困難
2.口語表達困難
3.閱讀能力障礙
4.書寫能力障礙
▎嗓音異常
是指說話的音質、音量、音調與柔軟度和相同年齡、性別、文化背景的人有所差異,一般來說造成嗓音異常的原因分兩類器質性嗓音異常及功能性嗓音異常。臨床的特徵有聲音聽起來沙啞,粗糙,鼻音過重或是不足,及音量太大或是太小,還有音聲過於單調,缺少變化,音調異常過高或是過低,音調會忽高忽低,甚至是假音等。常見的原因有聲帶結節、聲帶息肉、喉炎,或者接受過外科手術切除部份構造產生的嗓音異常。
▎構音/音韻異常
台灣俗稱的"臭奶呆"、"大舌頭",醫學病名是「構音/音韻異常」,主要是指構音器官在構音(發音)的過程中發生錯誤或困難,或對語音的運用不正確,以致說語彙或句子時,語音有不正確的情形。學習語言階段,大部分孩子都會經歷一些音韻歷程(錯誤),這是正常現象,是發展中必經之過程,通常持續一段時間即能自行克服該音韻歷程,所以隨年齡漸長,說話會愈來愈標準。但有些孩子則難以突破這些歷程,持續產生說話不清楚,而沒有進步,導致語音發展的緩慢或者異常。而另外一種說話不清楚的情形,是指因腦部受傷或者腫瘤、疾病造成的神經肌肉的病變(如腦性麻痺、中風),或者結構上異常(如唇顎裂),進而影響到說話的清晰度。
▎語暢異常(口語流暢度異常)
台灣俗稱的”口吃”,是指說話時的速度和節奏不正確,會出現結結巴巴、重複、停頓、說話拖長語音,甚至會插入一些不必要的字,有這些狀況就是所謂的語暢異常。
▎吞嚥障礙
因為天天疾病(如腦性麻痺)或者其他因素(中風、腫瘤、外傷等),造成無法吃東西或是吞不下去,或是在吃東西及喝水之前、中、後會有嗆到和咳嗽的情形,像這類無法正常地控制唇、口、舌、咽、喉等肌肉的活動與協調,稱為吞嚥障礙。
在台灣,家長通常會有"大雞慢啼"的觀念,所以有語言障礙的孩子們常常被家長忽略,導致發現的時候落差過大,或者認為中風之後的語言問題是無法進步的,其實對這些患者而言,多半接受語言治療的訓練可以改善這些狀況,但接受語言治療的患者要體認到,治療的效果不是即時的,需要患者有耐心、恆心與治療師配合,也需要家人的協助、諒解與鼓勵。甚至需要透過學校老師、社工員、心理治療師等專業人員的參與,才能使他們能更有效地與別人溝通,和安全的吞嚥與進食,得以提高生活品質。